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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建8天然氣發電廠 政府擬公開招標

見報日:2011年12月19日

(吉隆坡18日訊)消息說,政府將為全新的8座天然氣發電廠展開招標,第四代獨立發電廠(IPPs)隨時誕生。

 《The Edge》引述知情消息報導,第一輪的競投原訂明年首半年展開,但大馬能源委員會(EC)尚未決定發電廠的確實規模和其他細節。

 報導指出,據悉這些新發電商必須以市價購入天然氣,有別于目前獨立發電廠擁有補貼機制。

 因此比起現有業者,第四代獨立發電廠將面對不同的營運風貌。

 另有業界消息透露,任何未來的購電合約,或會包括國家能源(TENAGA,5347,主要板貿易)與獨立發電廠共享燃料成本的元素,意即任何較高的成本都會轉嫁給消費者。

 據能源委員會2010年報告,半島電供計劃會有5座聯合循環天然氣發電廠(CCGT),並在2017年到2019年之間投入營運,每座發電產能達750兆瓦。

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核電反對聲浪大 應積極推動再生能源

見報日:2011年3月23日

報導:李玉萍

(吉隆坡22日訊)日本大地震導致核洩漏事故發生,引發全球對核電站安全的擔憂,反對聲浪不斷之下,我國未來能源業將非常倚重化石燃料,進一步推動再生能源更是當務之急。

第一代獨立發電廠(IPP)仍會扮演息息相關角色,購電合約(PPA)或會延長10年。

艾芬證券研究分析報告指出,繼日本大地震后,原屬未來綠色能源方案之一的核能,瞬間成為人人抗拒的發電來源。

報告說,目前全球66%能源是以包括煤炭、天然氣和石油的化石燃料製造,26%經過再生能源,只有8%是透過核能。

“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陳華貴一直強調,內閣仍未決定要否建設核電廠,而且相關研究報告需費時2年才完成。”

仍依賴化石燃料

該證券行認為,基于負面消息不斷,加上若沒有峇貢水力發電廠輪送電供,相信我國將繼續依賴化石燃料作為發電最大來源,佔高達88%,另12%來自再生能源和水力發電。

報告透露,我國半島的能源燃料主要是天然氣(54%)和煤炭(40%),發電規劃的靈活度少之又少。

“我們相信,連串事故大大鼓勵再生能源的投資計劃,到2015年再生能源將佔發電量的6%,從現在的65兆瓦提高到985兆瓦。”

報告指出,由于欠缺發電替代方案,第一代獨立發電廠將在未來10年,繼續與能源業息息相關,購電合約或會延長另10年。

“我們預計,獨立發電廠可能以較低電費作為交換延長合約的條件,並撥出一次過再投資提升發電廠,畢竟大部份已自1990年代中期營運至今。”

國能:設更高安全水平

國家能源(TENAGA,5347,主要板貿易)總執行長拿督斯里仄卡立說,日本核能危機發生后,能源業將設定更高安全水平。

“彭博社”報導,他今天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大會,發表上述談話。

他透露,國能計劃在沙巴建設300兆瓦的天然氣發電廠。“我們考慮使用天然氣或液化天然氣發電,取代先前建議的煤炭發電廠。”

政府2月宣佈,取消在沙巴建設煤炭發電廠的計劃。提到日圓急漲時,他說,日圓貸款仍算便宜。

德瑞台中檢討核能政策

日本核電廠災變,讓全球多國政府重視檢討核能政策,“喊卡”的國家包括德國、瑞士、台灣和中國等。

德國宣佈暫停去年通過的延長老核電廠壽命的計劃,並在3個月內關閉7個1970年代建設的核電廠。

據報導,瑞士已暫緩建立新核電廠的計劃,台灣也會重新檢討核能政策,中國則暫停原已批准25個核反應堆的建設計劃。

根據世界核能協會(WNA),全球興建中的核反應堆多達62個,其中40個落在亞洲。

日本擁有54個核反應堆,在能源產出排名全球第三,僅次于美國和法國。

電力收購電費
內閣或短期通過

為了鼓勵再生能源計劃的投資,內閣或在短期批准電力收購電費(FiT)的建議。

艾芬證券研究認為,目前再生能源每瓦時(kwh)電費只有21仙的收費太低,無法吸引更多投資。

報告說,一旦內閣批准電力收購電費制度,電費至少上漲1%后,有助抵銷再生能源較高的投資成本。

報告舉例,氣體發電廠的每兆瓦成本估計達70萬美元(約213萬令吉),生化質能(biomass)和固體廢料再生能源發電廠卻介于200萬美元(約608萬令吉)到300萬美元(約913萬令吉)。

“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廠的每兆瓦成本,卻超過300萬美元。”

該證券行指出,電力收購電費制度也有益于國能,尤其后者目前的每瓦時造電成本是27.5仙,高過再生能源21仙收費。

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獨立發電商協會澄清 未受益於天然氣補貼

見報日:2010年7月22日

(吉隆坡21日訊)大馬獨立發電商協會(Penjanabebas)澄清,獨立發電商(IPP)未受惠于天然氣補貼,但消費者才是最終受益者。

該協會發佈文告指出,把獨立發電商描寫成天然氣補貼受益單位是不公平的。

該協會說,天然氣作為發電的成本,是旗下會員無法獲得任何財務利益的成份,但所節省的天然氣補貼,將透過電費轉嫁給消費者。

“大馬的獨立發電商模式符合購電協議的國際標準,天然氣成本操作依據‘轉嫁’機制,即是所有天然氣供應根據政府決定的成本,直接提供給燃氣發電商,所以獨立發電商未受惠于天然氣補貼。”

該協會透露,已在1997年9月停止的天然氣轉嫁機制,旨在允許國家能源(TENAGA,5347,主要板貿易)因應市場調整電費。

“我們無法參與定奪電費的決定,畢竟我們只是國能的合約發電商,只為國能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