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證監會修改單位信託基金指南

見報日:2010年6月2日

(吉隆坡1日訊)證券監督委員會(SC)宣佈修改單位信託基金指南(GUTF),即日起生效允許多種類架構的單位信託基金,給予投資者更大彈性,並協助促進大馬單位信託跨界銷售的增長。

證監會透過文告指出,如今單一的單位信託基金可在單一投資集合工具(investment pool)下,提供不同的種類。

每種類都能擁有不同特點,如收費、費用和匯率。

“因此,投資者可依據喜好和投資目的,自行挑選所要種類,繼而更迎合不同投資組別的需求。”

例如,投資者可選擇先行繳付手續費(upfront fee),換取較低年費,或以較高年度管理費取代手續費。

證監會說,修改指南后有助促進國內單位信託跨界銷售的增長,特別是證監會已和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及香港,簽署相互認證協定(MRAs)。

有別于早前必須兌換到令吉的投資模式,持有外幣的投資者可直接投資在以外幣計算為種類的單位信託。

欲知更多詳情,投資者可上網www.sc.com.my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