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大馬獲中國承認 成QDII投資地點

見報日:2010年6月24日

(吉隆坡23日訊)我國獲中國承認,成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計劃獲批准的投資目的地。

證券監督委員會(SC)發佈文告指出,這項認可對我國資金市場是一大邁進,除了輔助中國基金流入國內,更為大馬資金市場仲介開拓商機。

證監會主席丹斯里查麗娜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BRC)主席劉明康,今天配合上述措施在北京簽署協議。

中國政府曾在QDII框架下,和美國、英國、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國家或地區簽署類似協議。

其他受中國承認的投資目的地包括澳洲、加拿大、香港、德國、日本、盧森堡、新加坡、韓國、英國和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