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大馬公司委會: 8日前呈公司年報

見報日:2010年8月6日

(吉隆坡5日訊)大馬公司委員會(SSM)促請6月30日召開常年股東大會的公司,在8月8日和9日限期前呈交年度報告。

該委員會發佈文告指出,公司應在限期前提呈年報,避免被罰款。

該委員會說,吉蘭丹、吉打和登嘉樓辦事處是在週五和週六休業,所以提呈限期是8日(週日)。

辦事處是在週六和週日休業的其他地方,限期則是9日(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