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李玉萍
(吉隆坡12日訊)國貿資本(EONCAP,5266,主要板金融)董事局將在近日內決定,向豐隆銀行(HLBANK,5819,主要板金融)提出延長原在月底截止的接受獻議日期要求。
接近國貿資本核心高層的可靠消息告訴《中國報》,根據獻議,董事局須在11月30日前,回覆豐隆銀行接受獻議與否。
審訊日料延長
“不過,隨著國貿資本大股東博智資本起訴董事局的案件至今尚未結束,所以相信會要求延長回覆獻議的期限。”
他指出,豐隆銀行至今自動提出延長限期的建議,相信也在觀察起訴案的審訊進展。
今天原是博智告國貿董事局的最后一天,但最后一位證人兼第三答辯人國貿資本主席魏和順,今天才開始供證,所以審訊日將被延長。
國貿資本在9月27日的特大,皆以97%贊成票數通過售予豐隆和資本回退的議案。
不過,國貿資本董事局仍得在11月30日前回覆豐隆銀行要否接受獻議。
豐隆已將國貿資本接受獻議的限期,從8月15日延至11月30日,隨后更聲明有權進一步展延限期。
但國家銀行早在誌期7月26日的信函透露,財政部已批准國貿資本售予豐隆。
以電話單查與查夫魯聯繫
魏和順:在侮辱我
今天第一天出庭供證的國貿資本主席魏和順,面對律師以電話單,作為呈堂證物盤問他與現任馬銀行投資銀行(MIB)總執行長東姑查夫魯的聯繫時說:“這對我是一種侮辱!”
面對律師以電話單作為呈堂證物盤問與查夫魯的聯繫時,魏和順忍不住在庭上作出上述控訴多達兩次。
他更強調,自己身為專業人士,除了無需旁人指導或咨詢如何在董事局發言,更不會在董事局以外的地方討論董事會議內容。
起訴人代表律師蘭吉星呈上魏和順去年12月14日至今年2月12日的電話單作為呈堂證物,透露魏和順及查夫魯這段期間聯繫不斷,其中共有409次通話和473封電話簡訊(SMS)。
律師然后依據通話和簡訊紀錄,連續向魏和順提問內容是否與國貿資本有關,惟后者對超過10道不同時間的相同問題,皆保持同樣答案,聲稱無關國貿資本或董事局會議內容。
律師問到期間的談話課題時,他指出,單從通話次數和簡訊數量來看,就知道根本無法記得談話的內容。
“再者,那段期間我們為一家金融機構,負責一項跨境交易的計劃。”
魏和順開庭時接受代表律師丹斯里希西爾阿布拉罕詢問時透露,國家銀行10月4日致函給自己,提出兩大重要提醒。
“第一是國行關注國貿銀行獨立董事人數不足,無法填補附屬委員會的位子,第二則是要求解釋董事需在控股公司任職一年才能受委銀行董事的內部政策。”
新聆審日明年2月
法官今日宣佈,博智起訴國貿資本股東及董事一案的新聆審日,定在2011年2月7日至11日;這也意味著,豐隆在今年以前不可能完成收購國貿資本的大計!
儘管國行及財政部在今年7月已批准國貿資本售予豐隆,但博智起訴一事的官非未解決,豐隆銀行收購國貿資本未能圓夢。
豐隆銀行是在2009年提出收購國貿,但風波不斷的收購案至今未能完美結束。
隨著新聆審日定在明年2月,意思是豐隆併購國貿一案,將從2009年拖至2011年,並且還需視屆時的事件發展。
查夫魯魏和順
02年任職Avenue相識
回顧與查夫魯的關係,魏和順說可追溯到2002年,當時自己仍是Avenue資本資源的董事經理,並招聘查夫魯成為執行董事,但強調今年2月3日之前從未和對方談及任何關于國貿資本的事務。
他說,但由于公司合併,兩人皆在2006年離職。
他指出,自此兩人如朋友般保持聯繫,並常有合作展開某些計劃,自己和查夫魯的家族另有聯營兩項業務。
“這分別是資產管理和單位信托公司Areca資本,及創投公司Astra資本,管理總值3000萬令吉的資金,其中2500萬令吉源自大馬創投基金(MAVCAP),查夫魯則是投資委員之一。”
他出庭供證時,如是回應起訴人博智資本(Primus Pacific Partners)代表律師蘭吉星的盤問;他也是此案最后一位出庭供證的證人。
魏和順補充,儘管早在2008年5月19日獲國貿銀行(EON Bank)前總執行長劉淵提名為銀行董事,卻從未和時任肯納格(KENANGA,6483,主要板金融)執行董事兼林啟明顧問的查夫魯,討論任何關于國貿資本的事務。
“若沒記錯,我是在今年2月3日接獲查夫魯的電話,詢問我是否有意獲提名為國貿資本董事,此前我們的聯繫完全不關國貿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