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豐隆銀行獻購國貿資本風波 若接受豐隆RM7.30獻購國貿 港股東博智:立即虧逾3億

見報日:2010年9月21日

報導:李玉萍

(吉隆坡20日訊)若國貿資本(EONCAP,5266,主要板金融)股東接受豐隆銀行(HLBANK,5819,主要板金融)每股7.30令吉獻購案,博智資本(Primus Pacific Partners)宣稱將馬上蒙受超過3億令吉虧損!

博智資本起訴國貿資本董事及股東一案今天正式開審,第三至第九答辯人代表律師丹斯里西希爾阿布拉翰,在開庭陳詞時指出,起訴人入稟法庭,最終是要爭取更高獻購價,甚至或是吸引新買家。

他說,博智資本起訴純粹因為豐隆銀行的獻購價,因為當初前者是以每股9.55令吉高價入股國貿資本,成為持股20.2%的單一最大股東。

“若國貿資本股東在9月27日(週一)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通過豐隆銀行的獻購議案,博智資本馬上會蒙受3億1502萬令吉虧損。”

要求索償11.2億

起訴人博智資本代表律師拿督羅修章則說,國貿資本現有董事,未有履行職務。

博智資本針對豐隆銀行獻購案,6月21日入稟法庭起訴以林啟明為首的國貿資本董事及股東(吳榮輝除外),將13人列為答辯人。

博智資本的控訴,包括認為國貿資本董事局接受豐隆獻議是不合法的。

除了起訴董事及股東,若豐隆獻購案成功在19日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通過,博智資本甚至要求國貿資本作出高達11億2000萬令吉的賠償,彌補未來潛在盈利損失。

這起案件是由高庭司法專員華吉斯審理,已在7月6日過堂,林啟明兼第一答辯人的代表律師是S.蘇亨蘭,拿督斯里張翼卿醫生兼第二答辯人代表律師是哥柏詩禮尼華山。

答辯人:濫用法律程序
20%股權已抵押大眾銀行

博智資本根據1965年公司法令第181條文入稟法院起訴國貿資本,答辯人律師卻認為起訴人濫用法律程序。

西希爾阿布拉翰說,博智資本在國貿資本的20.2%持股,抵押給大眾銀行(PBBANK,1295,主要板金融)旗下的海外大眾信托人(Public Nominees),故無法以后者名義起訴。

“博智資本在6月18日把國貿資本1股轉移給大馬博智(Primus Malaysia),再以后者名義展開法律程序。”

他補充,這意味著大馬博智在6月18日之前,根本沒有任何投資在國貿資本,稍后的持股顯然已完全知道豐隆銀行的獻議。

“起訴人只持有1股,‘投資’一詞又從何說起?”

花絮

林啟明吳榮輝同場零交流

因豐隆銀行獻購案而“針鋒相對”的兩大關鍵人物林啟明和吳榮輝,齊齊現身法庭聽審!

博智資本起訴國貿資本股東和董事案件,今早9時便開審,起訴人代表吳榮輝和第一答辯人林啟明皆到場聽審。

但只見兩位主角氣閒神定地和友人各坐一角,休庭時未有任何交流。

第三答辯人兼國貿資本主席魏和順,及第八答辯人兼國貿資本董事尼古拉斯,也出席聽審。

另外,博智資本今早傳召大馬國際證券投資銀行(MIMB)聯合主管黃子傑,成為第一位證人出庭供證。

博智資本起訴案答辯人名單

1.林啟明

2.拿督斯里張翼卿醫生

3.魏和順

4.東姑阿末法依沙

5.東姑阿茲曼

6.拿督哈倫

7.查哈麗娜

8.尼古拉斯

9.阿末禮沙

10.Kualapura私人有限公司

11.Lintang Emas私人有限公司

12.長青發展機構

13.國貿資本(名義答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