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認為,此舉能為管理長期儲蓄的計劃提供更大變化。
“在此情況下,透過拓展法律架構的範圍以聚集投資,如今基金經理有能力直接投資。”
他透露,政府也會致力吸引一些專門的基金經理,為投資策略提倡更大的多元化,增強國家儲蓄和經濟成長之間的聯繫。
政府在2011年財政預算案宣佈設立私人退休基金,是提倡退休金架構多元化支柱的第三個支柱,讓擁有充足資金的公眾,在公積金以外還有額外長期存款的選擇,增強退休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