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增特殊併購組別 大紅花石油25日上市主板

見報日:2011年7月1日

(八打靈再也30日訊)東南亞兼我國第一家特殊併購公司(SPACs)大紅花石油(HIBISCS),將在7月25日登陸馬股,讓國內資金市場從此多一項投資組別,並進一步提倡國內的企業精神。

該公司董事經理肯尼士博士指出,大馬交易所將因此開設新組別,大紅花石油成為第一兼唯一的特殊併購公司之際,希望未來更多志同道合公司加入行列。

他說,據證券監督委員會條例,特殊併購公司最低籌資額為1億5000萬令吉,90%資金將存到信托戶頭,至于日后收購的目標公司市值必須是戶頭總額的80%,並需獲得至少75%的股東在特別大會通過。

“持有公司20%股權的非執行董事和管理層沒有投票權,只能把獻議交由股東決定,擁有3年限期完成收購計劃,至于投下反對票的股東,則可獲得回退按照比例換算后的投資額。”

90%資金存進信托

他今日在該公司推介招股書前的媒體匯報會,發表上述談話;出席者包括總財務長喬伊斯、石油工程主管帕斯卡博士及首發股主管商豐隆投銀總執行長李艷玲。

配合上市計劃,大紅花石油公開發售每股面值1仙、發售價75仙的最少2000萬或最高4000萬股新股,籌資額介于1億5000萬令吉到3億令吉。

其中1000萬股供公眾認購,最少1億9000萬股或最多2億9000萬股配售給特定投資者。

為了讓首發股計劃更具吸引力,當局更允許該公司以1對1比例,每股配送1張為期3年的免費憑單,和新股同時上市。

投資者可在收購計劃完成后行使換股,行使價為50仙,是新股發售價折價30%。

另外,大紅花石油向馬證交所報備,私下配售給特定投資者已成功籌獲逾1億5000萬令吉,超過當局設定的門檻,其中不少投資者源自油氣領域。

現無營運業務
3年內需完成收購

大紅花石油目前作為毫無營運業務且收入來源的特殊併購公司,獲證監員會給予3年期限,完成收購合格公司晉身為初級的獨立油氣開採與勘探業者。

肯尼士透露,礙于條例限制,公司未上市前不能和任何潛在收購目標展開洽商,但了解收購商機處處有,同時專注于南亞、西亞、東亞和大洋洲較小型的油氣業者。

“據我們委外展開的市場報告,可進行的潛在收購計劃達62項,但其中47項業務屬于較高風險的探勘階段,另15項業務則符合我們風險需求的開採階段,25%到45%的入股投資不超過1億令吉。”

他說,若3年都無法完成收購計劃,該公司就必須面對清盤的命運。

“管理層和非執行董事在收購完成前,不但沒有董事費,薪酬配套也不能獲調整。”

完成前無董事費

肯尼士認為,對于國內第一家特殊併購公司,投資者自是感到陌生且擔心,但其實證監會設下不少條例,確保投資者獲保障。

“管理層和非執行董事除了提供最初始的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和憑單必須遵守證監會的禁售令,即是完成收購后才能脫售50%股權,1年后再售出余下50%股權,但獲配送的憑單不能上市交易。”

他說,該公司管理層都簽了為期3年的服務合約,期間若要辭職必須以市價拆價30%的價格,脫售持股給其他管理團隊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