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報日:2011年12月14日
(吉隆坡13日訊)即使聯營夥伴聲稱已失效,但馬星集團(MAHSING,8583,主要板房產)堅稱,隆市敦拉薩路的聯營計劃合約仍有效。
該集團向馬證交所報備,由于未能在條件上達到共識,聯營夥伴Asie公司與Usaha Nusantara公司宣稱佔地4.08英畝的聯營計劃合約,已從本月2日起失效。
“我們卻擁有不同的看法,認為聯營合約仍有效。”
該集團指出,代表律師今天已致函上述兩家公司的代表律師,表明自己的立場。
該集團說,也把Asie公司與Usaha Nusantara公司歸還的644萬4364令吉訂金,透過律師退回給前者。
“因為我們無法接受訂金的退款。”
這項聯營發展計劃是馬星集團發展總值達90億令吉,佔地58英畝的河畔城市發展計劃之一。
聯營計劃佔地4.08英畝,位于敦拉薩路和彭亨路一帶。
該集團已在2日報備,聯營發展計劃未能在條件上達到共識,但會尋找其他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