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報日:2011年12月23日
(吉隆坡22日訊)去年6月獲我國頒發商業銀行執照的印尼Mandiri銀行計劃,明年底前在國內開設第一間分行。
該行董事布迪古納迪告訴“彭博社”,這是因為國家銀行已同意為Mandiri銀行提供獎掖。
他指出,國行已同意把第一年的最低初始資金要求,從原有的3億令吉降至1億令吉。
“國行也允許我們在分行之外或公眾地方,設置現金提款機,並為零售散戶提供儲蓄戶頭和存款服務。”
除了Mandiri銀行,另4家獲得國行頒發商銀執照的外資銀行仍有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
SA)、日本三井住友銀行(Sumitomo Mitsui Bank)、大馬瑞穗企業銀行(Mizuho Corporate
Bank)和阿布扎比國民銀行(NBAD)。
印尼《耶加達地球》曾報導,Mandiri銀行仍考慮是否接受我國頒發的商銀執照,因為必須繳付3億令吉的費用遠超過開設1間分行的成本。
但國行稍后澄清,3億令吉是最低資本基金要求,不會受虧損影響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