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馬航亞航換股締盟.競爭委會致函3公司 探討是否涉及反競爭

見報日:2012年1月20日

(吉隆坡19日訊)2010年競爭法令剛在今年生效,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就率先在本月首週致函馬航(MAS)、亞洲航空(AIRASIA)和亞航長程(AirAsia X),要求提供早前換股締盟協議和相關文件,探討是否涉及反競爭進而影響消費者利益。

 該會主席丹斯里茜蒂諾瑪指出,雖未設定任何回覆期限,但相信1個月的時間足以讓上述公司回應,否則競爭委員會將繼續採取相對行動。

 馬航與亞航去年宣佈換股合作時,市場已出現交易存有反競爭成份的控訴。

 她說,可惜2010年競爭法令是在今年1月1日才開始生效,儘管去年面對市場壓力,競爭委員會卻無能為力。

 “但踏入今年1月首週,我們便馬上致函上述3家公司,要求提供文件。”

 她今天在競爭委員會2012年策略的媒體匯報會,如是回應媒體詢問;出席者有委員會總執行長西拉多萊拉和委員阿都馬立。

 茜蒂透露,該會並無收到任何正式書面投訴,但從媒體頻繁報導獲悉民間心聲,故主動致函3家公司,畢竟這也是當局的權限。

 “我們需要他們的合作,才能進一步探討交易有否涉及反競爭行為,然后再繼續調查和採取相關行動。”

去年8月締盟

 問到這是否是競爭委員會去年1月成立以來首宗處理的案件,她不願正面回應,強調只是做回分內事,尤其調查未開始根本不足以構成案件。

 馬航與亞航是在去年8月9日宣佈換股締盟,亞航大股東Tune Air將持有馬航20.5%股權,馬航大股東國庫控股則擁有亞航10%股權,並協議收購亞航長程10%股權。 

法令生效僅19天
接豁免受對付申請


儘管相關指南未有,大馬競爭委員會卻已接獲數項豁免申請。

 茜蒂透露,2010年競爭法令才生效19天,已有幾家來自各個領域的公司提出豁免受對付的申請。

 “儘管相關指南仍未面市,我們卻不能阻止公司申請豁免,但遲點會處理他們的申請。”

 西拉則解釋,有些公司或簽了含有反競爭成份的合約,但若相關交易有利于經濟發展,競爭委員會或會允許他們豁免受對付。

擬與數單位設特委會

大馬競爭委員會將和國內幾個監管單位成立特別委員會,確保負責職務沒有重疊。

 茜蒂說,競爭委員會將和國內幾個監管單位成立特別委員會,預計首季可召開首次會議。

 她指出,這些監管單位包括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能源部、證券監督委員會和國家銀行,避免各自負責職務重疊。

 大馬競爭委員會是在去年4月1日,在2010年競爭法令下成立的獨立機構,以在競爭過程中保護企業、消費者和經濟的利益。

 法令也授權委員會覆行如執行和實施條文執法的功能、發佈指南、提倡競爭精神等。

程序指南月底出爐
公眾可投訴


為了讓公眾更了解2010年競爭法令,大馬競爭委員會將陸續發佈相關指南,市場定義、禁令(法令第一章)和投訴程序的3項指南將在月底登場,預計屆時公眾可向委員會提出投訴。

 阿都馬立透露,委員會早已在去年末季,便已發佈上述3項指南的草擬版本,不但允許公眾上網查詢,並展開多達6場的公眾咨詢時段。

 “這3項指南將率先在月底出爐,我們每發佈一項新指南之前,都會給予各個利害關係者長達1個月的時間提供回饋和意見,若有必要會把這些意見納入指南。”

 他說,首季前發佈的指南會是豁免申請程序,次季前推出的指南則有濫用主導地位(法令第二章)、寬限程序和調查權力。

 “至于第三季前出爐的指南罰款算法、智慧產權和其他相關權益影響,及私人訴訟權利。”

 公眾若有興趣閱覽各項指南的草擬版本,可上網www.mycc.gov.my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