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博智訴國貿董事局 豐隆若維持RM7.10獻購價 林啟明必取消售股

見報日:2010年10月22日

(吉隆坡21日訊)國貿資本(EONCAP,5266,主要板金融)股東之一兼董事林啟明坦言,若豐隆銀行(HLBANK,5819,主要板金融)沒有調高獻購價,他必定會取消售股。

他指出,由于前董事局已拒絕豐隆每股7.10令吉獻購價,新董事局不可能接受同樣獻議,並強調自己不會以每股7.10令吉售股退出國貿資本。

他說,由于獻購價碼完全沒有改善,所以今年3月31日新董事首次開會時,便要求董事局向豐隆接洽爭取更高價碼,並趕在2、3天內要求對方回覆。

“若新董事局接受原先的獻議,看起來會非常愚蠢(silly)。”

他今天在吉隆坡商業高庭,接受起訴人博智資本(Primus Pacific Partners)第三位代表律師嘉納的盤問時,如是回答。

瞭解郭令燦經商手法

問到是否預計豐隆必會調高獻購價時,林啟明說:“是,如果他們不上調獻購價,我將取消售股。”

律師質疑林啟明認為無需成立委員會,與豐隆洽商爭取更高價的說法時,他透露:“我很了解丹斯里郭令燦做生意的手法,他是唯一可做決定的人,即使成立委員會也徒然,只需找人與他直接洽談。”

他強調,雖然了解郭令燦身為華商的經商手法,並知道他從不以賬面價值估算收購價,自己卻從未和他會面。

提到豐隆4月1日上修獻購價至7.30令吉,但附帶獻購期間不能派息的條款時,林啟明坦言,自己忽略了這一點,但聲稱股息對自己不重要,而且也不在意。

被律師惹火

比起昨天(20日)第一天供證的氣定神閒,林啟明今天下午2時繼續供證時明顯被起訴人律師不按牌理的盤問方式惹火,一度扳起臉孔,與昨天的沉著冷靜大相逕庭。

尤其面對律師針對7.10令吉和7.30令吉獻購價的跳序發問時,多番強調自己記憶力不好的他忍不住抗議:“你在混淆我…不要時而7.10令吉,時而7.30令吉。”

明顯生氣並扳起臉的他續說:“拜託啦,你不要倒退了(gostan balik)!”

律師引述董事局會議紀錄再加以提問時,他驚訝一言一語皆被記錄在案,更自嘲若知道如此,就不會在會議亂開玩笑了。

眼看律師略嫌緩慢的翻查文件時,他也禁不住催律師動作快少。

售股賺3.25億

林啟明透過Kualapura及Lintang Emas私人有限公司,持有國貿資本約1億670萬股,若以豐隆每股7.30令吉獻購價計算,售股將可賺得3億2500萬令吉。

律師嘉納問到透過上述兩家公司(也是第十和第十一答辯人)持有國貿資本多少股時,他答說:“約超過1億股”,律師則補充,確實數據是1億670萬股。

律師續問在國貿資本長達20年的投資,投資成本介于4億5000萬令吉到5億令吉,扣除4680萬令吉所得股息回酬,到底以每股7.30令吉售股可獲得多少賺益。

林啟明反倒叫律師自己計算,然后認同律師說明的3億2500萬令吉。

“是的,但若以20年的投資來說,這(3億2500萬令吉)有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