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加強企業報備要求 馬交所推出新指南

見報日:2011年9月23日

(吉隆坡22日訊)大馬交易所(BURSA,1818,主要板金融)宣佈修改上市要求,並推介企業報備指南,改善財報資訊素質,從明年1月3日起生 效。

馬交所發佈文告指出,此舉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報備標準,繼而增強它們的投資魅力。

馬交所總執行長拿督達祖丁阿丹說,管制架構主要保持市場廉潔和投資者保障,所以可靠、有教育性和及時報備是打造透明企業環境的關鍵。

修改的範圍包括改善財報資訊素質、改善上市公司關于關係方交易、股權票決制度(poll voting)、企劃、董事局或高層或委外審計師的報備方式。

馬交所賦予上市公司更多彈性,構造員工認股權計劃,並輔助上市公司透過股息再投資計劃(DRP)來派發股息。

馬交所也允許上市公司透過直接交易的方式,回購零散數量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