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2012年預算案. 申請次張信用卡 傳下月起需附收入證明

見報日:2011年9月21日

獨家報導:李玉萍

(吉隆坡20日訊)國家銀行原訂第三季落實的“銀行可靠放貸指南”,料延至末季才生效,其中申請第二張或以上信用卡需附上收入證明的新條例,可能一併在10月7日出爐的2012年財政算案公佈。

不願具名的業界消息告訴《中國報》,根據國行即將落實的銀行可靠放貸指南,申請第二張或以上信用卡的消費者,都必須附上收入證明。

他透露,國行早在今年宣佈一系列的信用卡新例后,便已聲明銀行經營放貸活動時必須承擔更大責任,並有相關指南需要遵循,惟迄今落實日期未明。

“至于現在消費者申請第二張或以上信用卡時,需否附上收入或就業證明,就得胥視個別發卡商的要求。”

他坦言,此舉固然打擊銀行的信用卡業務,尤其去年起政府向持卡者征收服務稅,及國行今年3月再收緊條例,已使業者的營運更艱難。

借新指南收緊條例

另有消息說,銀行可靠放貸指南原訂第三季生效,可惜不到兩週便邁入末季,所以末季起生效幾成事實。

“國行向來視居高不下的家庭債務水平為心腹大患,如今借由新指南進一步收緊條例卻也無可厚非。”

目前消費者若申請第一張信用卡,發卡商會要求前者出示兩個月的薪水單,但若申請第二張或以上信用卡,通常只需提供身分證及信用卡副本即可。

國行總裁丹斯里哲蒂博士3月23日透露,銀行的放貸指南將在第三季推出。

在新指南下,銀行必須清楚詳細解說提供的金融服務與產品,及帶來的財務影響,審核過程需徹查借貸者的借貸紀錄與收入水平,從而評估償還能力等。

收服務稅抑制持多卡

近這兩年來,信用卡不約而同成為政府和國行的“開刀”對象,尤其2010年財政預算案宣佈征收的信用卡服務稅,最叫市場大吃一驚。

政府從去年1月1日起,向信用卡及賒賬卡(Charge Card)主卡持有人征收50令吉服務稅,附屬卡則每張繳稅25令吉,旨在提倡謹慎消費。

政府曾在1997年1月1日起,向信用卡及賒賬卡征收每年50令吉服務稅,過后在2001年4月1日取消這項服務稅。

此外,國行今年3月18日發佈最新信用卡指南,持卡人年收入申請門檻即時調高到2萬4000令吉,年收入只有或少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每人限持兩家銀行信用卡,最高刷卡上額是月薪的兩倍。

但年收入超過3萬6000令吉的持卡人,不受上述條例限制。

國行當時透露,我國有320萬名信用卡用戶,其中50%或160萬人的年收入不超過3萬6000令吉,另外有少過30%或9萬6000名持卡人,擁有超過兩家發卡商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