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證監會:森那美有義務 全面獻購依恩奧

見報日:2012年1月31日

(吉隆坡30日訊)證券監督委員會專案小組發現,森那美(SIME,4197,主要板貿易)收購依恩奧(E&O,3417,主要板房產)30%股權后,本來有義務展開全面獻購,卻遭當局最高決策單位否決。


 新加坡《海峽時報》看了證監會第二最高委員拿督陳法蘭西斯(譯音)的宣誓書報導說,森那美與依恩奧董事經理拿督譚家漢在交易后將持股逾33%,晉升為新的“相關人士”,所以有必要全面獻購。

 據我國收購條例,任何單位若收購上市公司超過33%股權,就必須全面獻購未持有的余下股權。

 但即使收購少過33%股權,卻獲得目標公司的管理控制權,也必須全面獻購余下股權。

 報導指出,證監會的3人最終決定小組卻以“多數票決定”認為,由于森那美與譚家漢非相關人士,所以無需提出全面獻購。

 “委員會也接受專案小組的建議,把依恩奧股權賣給森那美的另3個單位,因為沒有集體掌控公司,故沒有觸動全面獻購機制。”

 森那美去年8月以每股2.30令吉,向3大股東譚家漢、新加坡吳控股公司(GK Goh Holdings)和丹斯里萬阿茲米領導的一群投資者,收購依恩奧30%股權。